第1331章 斩首行动之视死如归

风中的阳光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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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看,看什么啊,看?”

    岳梓童脱口喊出这句话后,本能的低头看去。

    然后愣住。

    你妹的,原来我已经落地了啊。

    啊,啊,我不活了。

    我怎么如此的蠢呢?

    明明已经落地了,还抱着死变态的狗腿不松手,出尽了风头。

    不对,是出尽了洋相。

    这也怪不得死变态说我是胆小鬼。

    靠。

    你才是胆小鬼。

    你们全家都是胆小鬼。

    你十八代祖宗都是胆小鬼——岳梓童心骂着,终于松开了那根狗腿,坐在了石头上,右手拍着胸口:“很好,很好,我没死。”

    杨逍阴阳怪气的问:“吓尿了吧?”

    “切,我、我有你说的这样不堪?”

    岳梓童轻嗤了下,犀利反驳时,苍白的脸上,攸地浮上一抹最好去死了的红晕。

    但随后就释然了。

    岳梓童觉得,她虽然是华夏国安最精锐的特工,可本质上还是个热爱和平的弱女子。

    有哪个弱女子,从高达数百米的悬崖上摔下来时,还能保持着淡定?

    被吓尿了——正常的生理反应罢了。

    没有被直接吓死啊,吓昏了啊,这才是值得骄傲的。

    可恶的死变态杨逍,怎么就故意忽略她最该骄傲的地方,却偏偏注重她正常的生理反应呢?

    欣赏够了岳梓童的狼狈样后,杨逍暗中是龙颜大悦,心情很好。

    心情很好时,杨逍就懒得再捉弄她了,伸手从衣服里拿出个小瓷瓶时,说道:“站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、我就不站起来。”

    岳梓童很倔强,很有骨气。

    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,很是让人钦佩。

    当然了,如果她双腿还有力气能站起来的话,她可能就不会这样说了。

    别人站着,她坐着的这种交谈方式,岳阿姨还真不怎么习惯。

    怎么说,都会觉得底气不足不是?

    看了眼她那双还在微微发抖的长腿,杨逍又鄙夷的笑了个,迈步走下了石头。

    这样,俩人的高度就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“你、你拿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总算可以平视对方后,岳梓童才发现杨逍手里拿着个小瓷瓶。

    “疗伤、能让你感到很舒服,很舒服的那种药。”

    杨逍笑着,抛了下手里的小瓷瓶。

    她的笑容,在月光下显得是那样邪恶。

    是淫笑。

    那种药,很舒服,很舒服。

    能让女人很舒服,很舒服的感觉,除了那个样之外,还能有什么事,能称得上很舒服,很舒服?

    看着满脸淫笑的杨逍,岳梓童愕然片刻,立即想到了一个,不该被她忽略了的现实。

    杨逍,是个男人。

    而她呢,则是个美的冒泡泡,性感到不行的美女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此地此处,他们帅哥靓女的独处,如果不做点让岳梓童感觉很舒服,很舒服的事儿,那岂不是有负这皓月之下的良宵美景?

    而且更重要的是,貌似岳梓童在杨逍面前,除了被动的很舒服之外,几乎没有任何的还手余地。

    逃!

    这个字,在岳梓童脑海中冉冉升起。

    一看大事不妙,脚底抹油便逃,这是岳梓童当年在国安时,贺兰扶苏绞尽脑汁后,才为她订下的八字真言大方针。

    虽说这八字真言,有损于岳梓童的伟岸形象,和宁死不屈的性格——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但为了给小外甥保住这清白之躯,岳梓童决定!

    她要抛弃所有的颜面,也要对得起李南方。

    说到做到。

    不对,应该是想到做到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,岳梓童翻身爬起,转身就跑。

    她的反应速度,已经明明很快,快到让她自己都吃惊,都骄傲了。

    可是为什么,杨逍的鬼爪,却更快!

    岳梓童刚翻身爬去,右肩衣服就被抓住。

    “松开我,你个混蛋!”

    岳梓童大惊,尖叫声中右脚向后,狠狠地撩去。

    对着杨逍的两腿之间。

    这一招有个名堂,叫蝎子摆尾。

    是贺兰扶苏绞尽脑汁——才为岳梓童量身定做的。

    在她当特工的那六年内,至少有十八个以上的男人,栽倒在了她这记绝招下。

    当然了,那都是在训练场上。

    而且,那些被她踢中的混蛋们,惨叫着捂着裤裆萎顿在地时的样子,演戏成分也很大。

    但这有什么呢?

    这记蝎子摆尾,就是岳梓童的杀手锏。

    保命绝招。

    绝招一出,谁能不应声而倒——除了杨逍。

    杨逍这个混蛋,居然用双腿,夹住了岳梓童向后撩起的右脚。

    任凭她拼命的挣扎,都无济于事啊。

    当前俩人这姿势,简直是太暧昧了。

    让岳梓童羞愧欲死,尖叫着,转身挥拳。

    她要把这张邪恶的脸,给打成烂西瓜!

    这是她此时此刻的美好愿望,也在努力去做。

    只是,世界上总是有些事,无论你怎么去努力,也无法实现。

    岳梓童妄想一拳把杨逍的脸打成烂西瓜,就是其中的一种。

    杨逍只是很随意,很随意的一歪头,就躲开了她犀利的拳头。

    这,并没有出乎岳梓童的意料——

    她还有后招。

    右拳放空后,立即化拳为爪。

    五爪犀利!

    长长的手指甲,恶狠狠划向杨逍的左脸。

    既然打不中,那么划破这张可恶的俊脸,也能让岳梓童多少出口恶气了。

    可岳梓童的如意算盘,注定会落空。

    她的右手五爪刚张开,杨逍就猛地一甩头。

    银白色的发丝,就像鞭子那样,狠狠抽在了岳梓童的手背上。

    居然,抽上了一道道的细血痕。

    手背剧痛之下,岳梓童哪儿还顾得上去挖人脸,唯有痛叫一声:“啊!”

    叫声未落,刺啦一声裂帛声响起。

    却是杨逍一把,撕开了岳梓童左肩的衣服。

    雪白香嫩的整个左肩,以及大半个饱满的左胸,就这样红果果地暴露在月光下,空气中,杨逍的视线里。

    砰地一声,不等岳梓童再做出什么反应,杨逍右手食,中二指,并指如锥,击打在了她的左肋下。

    马上,岳梓童就像被超强电流电了下那样,全身都麻酥酥地,再也使不出丁点的力气了。

    甚至,连舌头都不能动了。

    唯有眼睁睁看着恶魔杨逍,抱住她的纤腰,把她放在了石头上。

    他要强女干我了。

    岳梓童心里默默地说道:“我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她没有任何的办法,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恶魔,满脸淫笑的慢慢低头,在她胸前深深地嗅了口,才闭眼抬头,说道:“好——臭。”

    你才好臭。

    你们全家——岳梓童本想在心里骂出她精彩的“三部曲”。

    但才骂到一半,就失去了骂人的兴趣。

    骂人,能改变即将发生的残酷现实吗?

    不能。

    既然骂人是无济于事的,那么岳梓童干嘛还要骂人呢?

    真以为骂人,不用力气,不浪费脑细胞的么?

    “我该怎么做?

    好吧。

    既然无法反抗,那就闭着眼的享受吧。

    奇怪。

    这一幕,貌似很熟悉啊。

    嗯。

    我想起来了。

    当初在和我李人渣的阴婚之夜,我被那个混蛋假扮丧尸给强女干时,也有过这种念头。

    只是那次,和这次完全不同啊。

    那次,我是侥幸没有丢给别人。

    今晚,我却要对不起小外甥了。”

    发现反抗无效的岳梓童,索性闭上眼,用这种胡思乱想的方式,来忽略即将来临的厄运时,就觉得肩头剧痛。

    忍不住地,让她再次失声尖叫,说,啊!

    然后,她就睁开了眼。

    她要看看,杨逍恶魔是怎么折磨她的。

    恶魔,不该拔掉她的裤子,效仿李人渣那样,扛起她的一双大长腿吗?

    怎么,对她左肩那个可爱的小弹孔,感兴趣了呢?

    恶魔,就是恶魔。

    和正常人的思维,完全不符啊。

    尤其岳梓童在睁开眼,看到杨逍随便拿衣角给她擦拭伤口的血渍,然后把小瓷瓶里的白色粉末,倒在了伤口上后,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。

    紧接着,她就享受到了恶魔刚才所说过的,那种好舒服,好舒服的感觉。

    一种说不出的清凉之意,自火烧般的伤口处传来。

    伤口所引起的所有疼痛,都被这种清凉给化解。

    仿似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。

    “原来,恶魔在给我疗伤。

    他做出要强女干我的样子来,只是为了吓唬我。

    哼,你以为,你讨好我,我就会对你有好感吗?

    做梦。

    除非,你双手抱头蹲下来,让我拿棍子狠砸一顿,那样我心里才会舒服些。

    可是——可是,这混蛋用的什么药?

    这么舒服,这么管事。

    我好像能听到伤口说,我快好了,快好了。

    这么神奇。

    看来,以后我得想个办法,把这种药骗到手,大批量的开发下。

    届时,想不点钱点到手抽筋,都不行啊。”

    岳梓童不愧是干过公司的商场精英,心态刚一转变,就开始琢磨着,该怎么把杨逍的疗伤圣药秘方骗到手了。

    “感觉怎么样?”

    杨逍伸手,为岳梓童拽起衣服,遮住小半个娇躯后,顺势又在她肋下打了下。

    岳梓童好像高、潮那样,猛地打了个激灵。

    身子,就能动了。

    杨逍看着她的双眸里,全是她能对某种药,大夸特夸的渴望。

    “切,也不怎么样,充其量也就是一般报吧。”

    完全是本能,岳梓童在能说话后,立即撇着嘴这样说道。

    杨逍的脸色,立即变了。

    眼眸,也森冷无比。

    岳梓童心中一颤,懊悔不已:“靠,我明明看出他希望我大拍马屁了,怎么还这样说?真是嘴贱,欠抽!”

    心中悔恨的岳梓童,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快的:“不过,比所有药店卖的那些药,可是强了不止十倍、不,是百,是千万倍。唯独,不如我所知道的那种药。”

    “哦?是哪种药?”

    杨逍愕然了下,立即追问。

    爱酒如命的人是酒痴。

    爱花不能自拔的人,是花痴。

    爱死自己配出这些药的杨逍,可能就是药痴。

    就像听说某处有美酒,即便是把老婆卖了也得换来尝尝的酒痴,杨逍这个药痴,在听岳梓童说还有一种药,比她配出来的还要厉害,能不感兴趣吗?

    可怜的岳梓童,哪儿知道还有什么药,能比得上杨逍的?

    她,只是信口胡说好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