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傻白甜

八月情绪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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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衣人从树林里走出来,叶天风看清这是一个身材结实的南美小伙子,其的一双眼睛很深邃,仿佛那山鹰之国里鹰的眼睛!

    小伙子表面上看起来像有点迷惑人的单纯,但叶天风知道:谁要是将这个年轻人想成是个单纯的山里出来的孩子,去招惹他,那自己将会是连自己最终会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一眼,叶天风就能看得出这个小伙子很有点身手,而能给死神大人这样子的评价的人,其实已经是算很了不起的了。

    “叫什么名字?”叶天风说的自然是国际上通用的英语。

    这小伙子却也能懂会说,不像有些南美本地的小子,就懂印第安语或者曾经他们的殖民主的语言西班牙语、葡萄牙语之类的。

    “詹姆斯。”黑衣小伙子竟是老实地回答。

    这有点不像是南美本地人用的名,而更像是欧洲方面人用的名字,反正有一瞬间叶天风心里是这样想的,他曾经到过欧洲,认识一些欧洲人的名都叫詹姆斯,看势这名字很受欢迎,很多人都喜欢给自己家的人起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其实“詹姆斯”这个名不是该小伙子的原名,而是后来他的师父给他取的,他的那位师父他其实不知道:其也很有欧洲情结,其那些功夫都是从欧洲学来的。

    “你昨夜在这里干什么?”叶天风继续问他。

    “看你睡觉。”詹姆斯又是老实地回答。

    傻白甜!叶天风一瞬间在心里笑开了。

    这个孩子,别看他发育好的,但不知他今年有没有十九岁的。

    “我睡觉很好看么?”叶天风继续问。

    他察觉自己好像也开始变得有点像傻白甜了,都不知是不是瞬间就被这小子给传染了,还是这南美当地的小子会他们这里那传说中的巫术的?

    这个看起来让人错觉单纯,有些傻白甜的孩子,却其实是一个小巫师啊?

    没错,好像一些南美的小巫师,听说要给人施法的时候,会先迷惑你,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先迷惑你,然后再干事,就比如此刻这詹姆斯的这种方法?

    不过叶天风可不担忧,普通巫法对他来说也没有比那变魔术虚假多少,什么人敢在他面前施展巫法,那简直就是找死!

    “差不多吧!”这时詹姆斯回叶天风道,“其实我爱看的是你在睡觉时出手!”

    哦!是什么自己误会的正题来了么?叶天风这瞬心里一动。

    “很帅!”詹姆斯老实地赞叹着。

    他那如山鹰般深邃的眼睛里,这一刻真的充满着某种羡慕和崇拜!

    这双深邃而又清澈如潭的眼睛此刻真的没有半点做作和骗人。

    这才是一个真正单纯的山乡孩子应该有的眼睛啊!叶天风心里突然感叹着,突然之间他就是觉得像这样的大孩子,他的世界就是那美好的山乡里的,那里有很蔚蓝的天空,很青很青的山,很幽深的潭水,雄鹰在其间自由自在地飞翔。

    那一幅画,是都德《磨坊书简》里的诗!

    但是,残酷的现实此刻又是明明白白地告诉着叶天风的眼睛:这个可爱的大孩子其实是一个厉害的杀手,可能,他手上已经有好多条人命了!

    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残酷?谁能告诉我?

    有时叶天风也会奇怪自己的心境:都像旧俄时代那些心里怀着极深苦难的人们!

    “真的么?”叶天风表面上却没有把文学名著里的那些东西展现出来,而是继续和这个大孩子傻白甜,“你的出手有没有这么帅?”

    詹姆斯这时仍是老实地回答:“没有!”

    叶天风突然靠近他一点说:“那你想不想有一天自己的出手也能像我这么帅的?”

    詹姆斯又是像有些天真地回答:“想!”

    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:对强者的崇拜,都简直达到了什么丧心病狂的地步!

    他整个人就好像一下子都完全迷失了。

    其实,不单是叶天风突然怀疑自己是否走进了巫师的世界,连詹姆斯自己也是突然有点惊奇无比——

    他感觉自己自从一见到叶天风人后,自己整个人突然就像完全迷失了一样。他都不再是原来那个比自己真实年纪还成熟的,冷酷无比的杀手,而是突然间变成了一个傻白甜的大孩子。

    其实应该是他怀疑叶天风是巫师才对的!

    “好!”叶天风突然又走离开詹姆斯几步,一时他人像在走来走去似的一边说道,“那你和我做朋友吧!我会帮你达成这个愿望的?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詹姆斯竟然一下子欢喜起来。

    他真的好像完全忘记自己此番是来亚马逊丛林里干什么的了。

    好像他来亚马逊丛林的真实目的其实就是这。

    仿佛他自那无名荒原来出来历练的目的就是这!

    “我叫叶天风。”叶天风说。

    说后他从这大孩子的眼睛里看出:对方真不知道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看来这个大孩子还真是刚从山里出来没多久的,尽管他已经是一个杀手了,但他好像还一直都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的。

    他应该还没有去过世界的其它所在,甚至都还没有出过南美洲。不!他甚至连南美洲也没走完过的。

    “其它的慢慢再说,接下来咱们来做早饭吧!”叶天风这时说,“詹姆斯,你应该有吃早饭的习惯吧!”

    大孩子詹姆斯使劲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南美人,特别是秘国人的早餐大概都吃些什么,叶天风到底还是知道的。他自己也曾入乡随俗。

    著名的大玉米就是其中一道主食,还有藜麥。菜有洋葱拌香菜、牛油果、土豆海鲜色拉、烤牛杂等。

    而其实地道的丛林菜,比较有名的却是Paiche,海象鱼或者叫巨骨舌鱼,其长可达6米,重 200公斤,也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鱼,正因为很美味,所以已经濒危了。此外还有丛林鱼料理,这个菜式叫el dorado a la loretana, el dorado,是非常牛叉的鱼,可以长到30公斤而且力大无穷,其又号称金色火车头。亮点是鱼自身味道,类似石斑,非常嫩却不腻和海象鱼各有千秋。

    丛林美食还有凯门鳄,富含丛林特色的棕榈芯和烤木薯、香蕉,都是令人吃完还能回味无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