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.第101章

假面的盛宴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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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既然薛庭儴打定主意要抄书, 招儿也没有反对之理。

    不过她更是发下宏愿,以后要挣很多的银子,不再让他为一本书发愁,这里且不提。

    招儿帮他铺好纸后,就去寻了合适的针线, 打算等他写好后就给他装订上。

    薛庭儴有些失笑, 但并没有说什么, 提笔在纸上认真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打算将自己背过的书全部抄一遍,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问题,自打做了那个梦以后,‘薛庭儴’对他的影响越来越深了, 这其中就包括对他本身记忆的影响。

    尤其是他自打蒙学后学的所有书。之前他翻过那个梦的记忆, 这些小学乃至大学一些书目他都有记忆, 但记忆却极为模糊,其中很多更为详尽的东西都忘了。

    他思索了下缘由,觉得‘他’似乎对那段寒窗苦读的记忆十分厌恶, 所以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。再加上梦里的那个薛庭儴是活了七十多载,他自打考中进士以后, 就沉迷于官场争斗,对于本身的学问却并不上心。

    一恍多年过去, 他记忆中更多是官场的沉浮, 党争的各方势力, 人心的揣测,而不是一个读书人最初本质。

    认真来说,‘薛庭儴’并不是个真正的读书人,他不过是个政客。

    可很显然他现在是不需要这些东西的,就好像是幼童拥有一把宝刃,他知道这些东西对他未来的意义。可如今幼童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件衣裳,或者仅仅温饱而已。

    可这些记忆已经开始影响了他本身的记忆,他即不想忘掉自己曾经学过的这东西,目前要做的就是巩固记忆,并联合‘薛庭儴’对很多东西超前的认知融会贯通,方是正途。

    而融会贯通最好的方式,不外乎是抄书。

    明明这黄竹纸十分劣质,下笔力度轻不得重不得,轻了着墨不均匀,重了就晕开了,可薛庭儴却宛若无物,如行云流水般在上面写着。其上的字迹饱满圆润,又格外气势磅礴。

    招儿屏住呼吸,连声都不敢出,眼神落在奋笔疾书的薛庭儴身上,突然有一种小男人长大了的错觉。

    薛庭儴很快就写好了一张,他正欲拿开晾干,招儿忙接了过来,小心翼翼在炕上摊开。她的眼神被那些字吸引住了,怎么好看她说不上来,就觉得像画儿一般。

    而就在这期间,薛庭儴又写了一张。

    就这样,薛庭儴写,招儿晾,不多会儿炕上就铺满了纸。

    一本三字经不过千来字,薛庭儴很快就写完了。

    他放下毫笔,深吸一口气,活动了几下手腕,长时间没有这么高密度写过字了,对他的腕力是一项挑战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可以抄书补贴家用。”他突然道。

    这件事他早就在想了,在梦里他一味只读书,真是做到了‘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’,可一直以来辛苦养家的却是招儿。

    曾经的‘他’对这种情况无奈、感慨,却心有余而力不足,再加上招儿确实能干,在经商之上有着旁人没有的天赋,且一应皆是事无巨细,从不让他为银钱发愁,遂他也不再去想这件事了。

    辗转回首,他才发现‘他’比想象中更为在意这件事,既然如今他能有余力赚得一二银钱养家糊口,为何不去试试。

    大丈夫岂能让女子所养,方该是他为她遮风避雨才是。梦里这个时候的他不懂,幸好他现在懂了。

    “抄书挣钱?”招儿连连摇头:“那怎么能行,又辛苦又伤眼睛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,你瞧瞧我这不是一会儿就抄了一本。”他将所有书页整理成一摞,拿给招儿让她装订。

    “抄书既能挣钱,又能看书,何乐而不为。我记得镇上有书铺是会找些穷苦书生帮忙抄书售卖的,你明日去镇一趟,将这书拿给书铺老板看,若是可行,就帮我接一本活儿回来先试试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他顿了一下:“罢,还是我与你同去,明日我们一同去镇上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真能行?”但凡扯上小男人的事,招儿总是会患得患失的犹豫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行的。”

    *

    事情既已说定,次日两人起了个大早,连早饭都没在家中吃,便出门了。

    余庆村是位于湖阳镇下一个小村子,其实湖阳镇也就是湖阳乡,只是以镇为名。像这样的村庄,湖阳镇下有几十个,余庆村在其中算是比较大的村庄之一。

    从余庆村到镇上,若是步行,需得近一个时辰。若是坐牛车、骡车就比较快了,每天都有从下面村子到镇上的车。牛车慢,价格低廉,两文就能坐一次。骡车贵,一人得四文,但速度可不是牛车能比的。

    出了余庆村往前走,走到一条岔路上,又往西走了一会儿,招儿和薛庭儴停了下来,站在路边的大树下等车。

    两人的衣衫虽然简陋,但俱都整洁,尤其是招儿,竟然穿了一身男人衣裳。

    “原来你每次出门都要从后面菜地里走,就是为了换这身衣裳?”

    招儿点了点头,心里有些心虚。不过她既已做下决定,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。幸好薛庭儴见到只是面露一丝惊诧,倒也没表现出多嫌恶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这么穿出门方便一些,你看这样就认不出我是姑娘家了吧。”

    薛庭儴抿着嘴角,看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眼前的少年长相清秀,从男人的角度来看,略显单薄了些,却是真看不出有女儿家的迹象。他认真观察了下,才发现招儿将眉毛描粗了,而胸前也不知道怎么弄了一下,竟变得一片平坦。

    似乎也发现小男人的眼神在自己胸前停留的时间过长,招儿解释道:“这个太不方便,所以我用布给缠上了。”

    她说得十分不以为然,就好像在说咱们中午吃什么,可薛庭儴却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。

    他回忆了下那个梦里,招儿胸前那对很是丰硕,他突然有一种怕她被压扁的感觉,忍不住道:“不会被压扁?”

    招儿听了有些诧异,她倒没想这么多,遂道:“压扁了就压扁了,反正也没什么用。”

    正说着,她见不远处驶来一辆骡子车,便往那边招了招手,自然没有发现薛庭儴的表情十分怪异。

    见是坐骡车而不是牛车,薛庭儴不免有些诧异,他也只知道这骡车比牛车可贵多了。招儿把车钱给了,拉他上车:“这车快一些,一会儿就到了。”其实招儿是怕他大病初愈受不了牛车的颠簸,有骡车就坐骡车。

    赶车的中年人笑眯眯地搭话:“小哥有见地,这车不光快,还稳当,可不是牛车能比的。对了,这是你弟弟?”

    被称作是弟弟的薛庭儴,脸黑了一下。

    也不怪人说他是招儿的弟弟,同样都是一身男人的装扮,他明显比招儿看起来瘦弱些,人也矮了半头。

    招儿愣了一下,笑着点头:“是啊,是我弟弟。”

    说话之间,中年人已经赶着骡车往前去了。

    这车确实比牛车快多了,跑起来也不颠簸。车隔一段路就会停下拉上一个或者两个人,这种特制的加长车厢能坐十二个人,车厢的顶是专门定制的,上面还能放些不太重的东西。

    对了,坐这骡车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车厢可以挡挡尘土,不用到了镇上还得找地方收拾自己。

    “等我以后有钱了,我也买辆这车。”招儿忍不住对薛庭儴道,终于露出了一丝小孩子气。

    “你会赶么?”

    她愣了一下,才道:“不会赶,我可以学。”

    问题是你什么都干了,连赶车都自己来,那要男人作甚?薛庭儴心中默默的想,旋即才想到在梦里,他这个当男人的好像还真没什么用。

    看来以后他要学着赶车。薛庭儴暗下决定。

    *

    骡车在坐满人后,终于不再半路停下捎人了。

    又过了差不多一刻多钟的时间,便遥遥可见湖阳镇的城墙。

    骡车在城门不远处停下,车上的人都下了车,招儿带着薛庭儴往镇里行去。

    这湖阳镇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,招儿以前去的大多都是东市,东市卖杂货的最多,可这次主要是去书铺,就要往南市去了。

    前朝重文轻武,这种民风在经过前朝末期的战乱之后,并没有因此而消亡,反倒因为大昌的太/祖皇帝当初之所以会上位,乃是前朝一众文官团体的拥趸,越是风行。

    连目不识丁的老百姓都能说上一句,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,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哪怕是湖阳镇这种小地方,但凡家中有些余钱的家里,都会送家中孩子去私塾学两年。能考个功名最好,不能考功名识的几个字出来,做工也便宜些。

    这种民风致使镇上颇有几家书铺、书肆,像南市便有一条街上全是卖笔墨纸砚,另还有其他配套的,一概都是做读书人的生意。

    招儿虽不是读书人,但她给薛庭儴买过几回竹纸,所以对地方也是轻车熟路。不过她并没有领薛庭儴当即就去,而是七拐八绕来到一处小吃摊特别多的地方,找了家面摊,打算吃过早饭再去。

    “早上这一顿最重要,咱们为了赶时间,连早饭都耽误了。磨刀不误砍柴工,吃饱了咱们去。”

    招儿管面摊老板要了两碗揪片。

    这揪片是平阳府特有的吃食,用荞麦面和高粱面做出的面片儿,面色黑红,配着豆腐木耳香菇的浇头,喷香四溢,简直让人口涎都流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这家的揪片特别好吃,你尝尝。”

    薛庭儴尝了尝,果然好吃。

    且不说手艺如何,至少分量多,料也放的足,不像薛家做的饭菜,油舍不得搁盐舍不得放,吃起来淡而无味。

    不过价钱也贵,薛庭儴将一大碗揪片吃完了,招儿会账的时候给了八文钱,也就说这一碗揪片四文,八文钱可是都快够买大半斤肉了。
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往南市走的时候,招儿还在问他。

    “就是有些贵了。”

    对薛庭儴来说确实有些贵,他打小就没什么零花,手里唯一能有点儿钱的机会,就是每年薛老爷子给的几文钱的压岁钱。

    在他那梦里,这几文钱实在不当什么,可就是这两种诡异的心思掺杂在一起,薛庭儴才觉得心情很怪异。

    “贵啥,不贵。你不常来镇上,好不容易来一回,自然要带你吃顿好的。”

    还真是吃顿好的,别看招儿会账会得面不改色,实则她以前一个人来镇上的时候,饿了顶多就买个馒头吃。

    她对自己从来舍不得,总想着多攒点儿,可对薛庭儴却十分舍得,算是穷其所能。所以每每想到梦里的那一切,薛庭儴都不敢置信,自己会是个杀妻灭子之人。

    “等我抄书赚了钱,天天带你来吃。”他忍不住道。

    太阳已经出来了,淡金色的阳光洒射在少年还略显稚嫩的脸上,白皙的脸宛如最上等的白玉,其上还有细细的绒毛。微微有些泛白的唇,此时局促的轻抿着,看得出少年有些不自在。眼睛也不敢直视着她,而是看着一旁。

    招儿的笑容越来越大,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:“傻狗儿,你抄书才能赚几个钱,哪能天天来吃那。”神情中带着宠溺。

    话音却在他黝黑的瞳子里消了音,招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。

    她有些心虚,也是怪了,她以前从来不会怕小男人,可自打这回他病好后,她竟偶尔会有些怕他。

    肯定是她的错觉!

    她收回手,做左顾右盼状,突然眼睛一亮,道:“你看,到了。”说着,便率先迈进那书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