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八章 金顶蘑

易魔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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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老大,我们这次是去找什么东西啊。”五眼一边用柴刀撩开眼前挡路的树枝,一边说道。

    “白玉蛙。”刘芒回答。

    “白玉蛙?那是什么食材,我第一次听说。”五眼诧异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楼上楼有一道炖汤,叫做‘冰糖炖雪蛤’,你吃过吧?”

    “吃过啊,味道还不错,一直是单大美女的拿手好菜。”五眼舔了舔嘴唇,回道。

    “这次我们要寻找的白玉蛙,是雪蛤中的极品,只在长白山一个特定的小山下有生长,平常地方根本难得一见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?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这是我师父告诉我的。”刘芒摸了摸脑袋,敷衍道。

    一路上,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,往目的地赶去。越往森林深处,路就越难走,到处是森天的高大树木,林下全是挡路的残枝败叶,深一脚浅一脚的,照这速度,一天能赶上15公里就谢天谢地了。

    “老大,还有多远啊?”走了两个多小时,五眼觉得腰酸腿疼,只有停下来抽根烟休息一下。

    “应该还有20公里吧,明天应该可以赶到。”刘芒看了看手中的地图,说道。

    “时间来得及吗?过几天我们还要回去参加节目呢。”

    “时间是有点紧迫。”刘芒点点头:“我们最多能在那待上一天时间,不论有没有捉到白玉蛙,都要往回赶。”

    “那要是没捉到呢?”

    “没捉到,那也只能怪我们运气不好了。”刘芒倒是很看得开。

    等喝了点水,五眼抽完一根烟后,俩人又接着往前走去。

    在茂密的山林里走了大概一个小时,前面的刘芒突然惊喜叫出声来:“小五,快来!有好东西!”

    “什么东西?”后面的五眼连忙跟了上来。

    在前方不远处,横卧着一根倒下的大树,在大树枯死的枝干上密密麻麻生满了耳朵状的金色蘑菇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好东西,这是金顶蘑吧。”

    “没错,野生的金顶蘑,看来今天晚饭有着落了。”刘芒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大塑料袋,俯下身子采摘起来。

    金顶蘑又叫金黄侧耳、榆黄蘑、玉皇蘑,味道鲜美、香味浓郁、晒干后的干货是东北名菜‘小鸡炖蘑菇’的一味主料。

    “可惜打不到野鸡,不然一起炖了,那味道别提了。”五眼一边往袋子里猛装,一边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有火腿啊!火腿熬成汤,涮新鲜的蘑菇吃,味道一级棒!”

    “这主意不错!”五眼乐呵起来,将大树上的蘑菇搂到怀中的塑料袋中。

    将大树上的金顶蘑采摘完毕,刘芒和五眼接着往前赶去,一路上又顺手采了不少野菜,比如说小根葱、马齿苋、野苦菜、老山芹等。

    又往前走了五公里左右,天色也快暗了下来,刘芒和五眼在一条浅浅的小溪处扎下营。

    这次他们俩人学聪明了,找到一棵双人合抱的大树,刘芒先爬了上去,将两人的吊床牢牢吊在高处的树杈上,然后垂下绳子,将下方细密的树杈用柴刀砍掉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即使再次遇到黑熊,除非它能像猴子一样爬树,否则怎么也爬不上来。唯一麻烦的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腰间要套上绳子,因为万一从吊床上翻下去,那肯定会被摔成脑震荡。

    先将大米淘洗干净,煮上一大锅饭。火腿砍下一大块,剁成小块,加上水一起熬煮,晚饭就基本准备妥当了。

    五眼走到溪边,将金顶蘑和野菜清洗干净,装了一大塑料袋准备一会边吃边涮。

    “老大,其实在森林里的日子也不错!”五眼瞄了一眼‘咕噜噜’作响的行军锅:“时不时弄点野菜野味,有酒有肉,日子还挺安逸。等我老了,就回江东农村的山里,盖间小房子,老婆孩子热炕头。”

    “只怕等你过了几天,也就厌烦了。”刘芒抓了点盐撒进锅里,用勺子舀了点汤,试了试味:“就算你受得了,以后杨岩也受的了吗?大隐隐于朝,小隐才隐于野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老大,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

    “打算?我不知道。”刘芒摇了摇头:“你知道我的,其实我对名利没有多大的热忱,现在的一切都是别人逼着我在走。如果真要我选择,我根本不想做什么厨神,只想开一间小店,每天做做菜就很满足了。”

    “能力越大,责任也就越大。你有那么大的本事,当然要配上更大的事业啰。”五眼将手里的烟蒂弹入火中:“大姐头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吧。”

    “咦?”刘芒诧异的看了他一眼:“你今天是不是让那只黑熊伤到脑袋了?怎么突然说出这么有内涵的话来?”

    “嘿嘿,电影里面的台词,我借用了一下下。”五眼挠着脑袋,干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对了,当时你怎么不跑?还要用弹弓射那只黑熊?”刘芒接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跑?为什么要跑?”五眼有些诧异:“老大,你不是也没跑么?你要被那只黑熊伤到了,我肯定会跟它玩命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汤差不多了,可以下蘑菇了。”刘芒侧过头,心里升起一股暖意。

    是啊,为什么要跑呢?如果换做是五眼遭遇不幸,自己一样也会玩命吧?

    五眼从袋子里抓起大把的金顶蘑撒入锅中,稍微烫了一下后,马上用筷子夹起一些送入嘴中。

    “噢,好烫!”五眼连连哈气。

    “慢点吃,又没人跟你抢!”刘芒有些好笑的白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烫口的金顶蘑完全吸收了火腿所熬出的汤汁,那鲜味在唇齿间荡漾过后,带着脆嫩的口感,轻轻咀嚼,满口余香。

    和猴头菇的醇厚如肉不同,这个金顶蘑的味道更加清爽,和鲜美的火腿一起炖煮,简直是绝配。

    “老大,还真不错嘿!”五眼吃了点金顶蘑,又从锅底捞起一块火腿肉送入嘴中。

    这是一块金华火腿的火爪部分,骨头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油脂。在经过炖煮后,火腿里面的盐分被汤汁冲淡了,所以吃起来并不咸,味道刚刚好。

    五眼几口就啃完骨头上的肥肉,趁着火腿中的油腻和肉香还未在口中消散,立刻扒下一大口饭,美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
    “好吃!真好吃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