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三章 土法烧猪(下)

易魔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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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随着五眼将大把大把的干草和木柴塞入坑道,土堆下面的火越烧越旺。火力的温度带走了河泥中蕴含的水分,在空气蒸腾成一片氤氲的雾气。

    “小五,快!将水泼上去。”烧了一个多小时,看到土堆上糊着的河泥已经干燥了,刘芒连忙将水洒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刘芒先生,你这样是怕温度太高,河泥会裂开对吗?”史塔弗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错。”刘芒点点头:“炉灶中的温度如果过高,河泥又太干的话,我怕它会垮掉。”

    “很是神奇!”安格斯连连赞叹:“我从未想过,在野外也能做出烤箱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安格斯先生。用这种方法不但能烤制肉类,还能烤制面包和蛋糕,只要食材充裕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,我很好奇,你特意要我留下猪皮干嘛?在野外,我都是直接连皮剥掉的,因为用匕首刮掉上面的毛发,非常麻烦。”

    刚才刘芒要安格斯料理野猪的时候,就特别交代过,猪皮一定要留下,并且先用开水烫,然后用匕首刮干净。

    “猪皮可是一样好东西,在我们中国,它是一种非常美味的食材,并不只限于用来制作皮具。”刘芒解释道。

    “如果将你扔到原始社会,我想你可以带领原始人重回文明。”史塔弗舔舔嘴唇:“刘芒先生,你才是真正的生存大师。”

    “过奖了。史塔弗先生。”刘芒腼腆的笑了笑:“我只是一个厨师罢了。在野外会有很多未知的因素。比如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危险的气候,或者凶猛的野兽,甚至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,我都很难升上一堆火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有美食,不是吗?”安格斯哈哈一笑。

    经过两个多小时猛火的灼烧,从土堆细碎的缝隙中传来一阵甜腻的肉香。这股肉香幽幽淡淡,撩拨着人的嗅觉。

    “香!真香!老大,这还得烤多久?”五眼吸溜着鼻子,问道。

    “时间还早,不过火可以烧小一点了。”刘芒凑到土堆前,用手在鼻端扇了扇。

    这种用土法烧猪的方法,有点类似于粤菜中的烤乳猪。

    在GD传统习俗中,烧猪或烧乳猪是各种喜庆场合的常用祭品。早在南北朝时,贾思勰就已把烤乳猪,作为一项重要的烹饪技术成果而记载在《齐民要术》中了。

    他写道:“色同琥珀,又类真金,入口则消,壮若凌雪,含浆膏润,特异凡常也。”

    但是一般的烤乳猪要用到特制的炉灶,没法在野外操作。所以刘芒就将粤式烤乳猪和《调鼎集》上所记载的土灶烧肉相互结合,用来制作今天的这道菜品。

    五眼将土堆坑道里面的柴火退掉一些,只留下烧红的木炭。可即便于此,烧红的石块和河泥还是保持了相当高的温度。人一走近,明显可以感觉到一股灼人的热量。

    又过了三个小时,天快要黑了。营地的帐篷已经搭好,入夜的篝火也升了起来。所有人都围着刘芒的这个土堆,翘首以盼。

    “想想都激动啊!用将近一天的时间烤制的野猪肉,那该如何美味。”王勃搓着手,兴奋道。

    “可惜不能喝酒,不然的话大口酒,大口肉,那该多惬意。”五眼拍了拍装满白酒的水壶,一脸遗憾。

    “没事,虽然不能明着喝,但可以偷着喝嘛。”王勃晃了晃自己的水壶:“正宗的德玛丽亚冰酒!等会咱们拿点肉,去帐篷里喝点。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五眼嘿嘿一笑,有一种酒逢知己的喜悦。

    再等了一个小时,等到土堆的温度没那么烫手后,刘芒拿起一根碗口粗的木柴。

    “可以吃了吗?刘芒先生?”安格斯问道。

    这次的节目,安格斯已经彻底被刘芒的美食给征服。完全忘了,自己在以往的节目中,是一个生吞蚯蚓,大嚼生肉的猛人。

    “吧嗒!”随着木棒的敲击,土堆上的石块和硬结的河泥一点点剥落下来。

    “噗嗤!”随着第一个孔洞的出现,一股热气夹杂着浓烈香气,从土堆中喷涌而出。

    “香!太香了!”不少明星们都惊呼起来。

    如果刚才从土堆中渗漏出的香气,是一场绵绵细雨,那么现在的香气则是猛烈的洪水!不断的冲击着所有人的嗅觉神经,勾动着肚中的馋虫。

    随着刘芒不断的将木架周围的石块敲下,这只隐藏了一下午的烤野猪,终于露出了它的全貌。宛如掀开盖头的新娘,将美好的面容展现在众人眼前。

    入眼便是一片夺目的金黄!这种色泽来自金黄的蜂蜜和鸟蛋的蛋清,经过高温的烘烤,在猪皮上遗留下来的痕迹。

    同时,密封的环境和极度的高温,逼出了野猪皮下的油脂,让猪皮的颜色除了金黄一片外,还抹上了一层诱人的油光。

    “咕噜。”吞咽口水的声音不绝于耳。

    刘芒拿出匕首,招呼道:“大家别愣着了,把你们的饭盒拿过来吧。”

    “噢!噢……”

    一大块连着皮的猪背脊肉,被刘芒从野猪身上切下,放入到王勃的饭盒中。

    腾腾的热气迷了王勃的眼,阵阵的肉香让王勃口中的唾液不由自主的大量分泌。

    王勃用匕首轻轻一切,‘咔嚓’一声,外层的肉皮像是焦糖制作的一般,一受力马上就碎裂开来。

    扎起一块送入嘴中,重重一口咬下,野猪肉中饱含的丰富汁水,便在口腔中轻轻荡漾开来。

    事先涂抹的盐,充分渗透进了猪肉中,让猪肉带着一丝咸味。而外层涂抹的蜂蜜,又让肉皮充满了馥郁的甘甜。

    甜和咸——这两种味道在口中相互结合,配合上鲜嫩的猪肉,让人产生丰富的满足感。

    并且,野猪肉质比人工饲养的家猪,肉质更瘦一点,没有那么油腻,反而有点像羊肉,非常的鲜嫩。

    相比狼吞虎咽的王勃,安迪的吃相则文雅得多。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的割下一小块烤得金黄的猪皮,送入口中。

    烤得金黄的猪皮,比想象中的还要酥脆。送入口中,还未开咬,就在嘴中轻轻碎开,焦香满口。

    那股蜂蜜的甘甜,仿佛如春风一般的吹拂,让人的口腔直到舌尖,都沉醉在其中,无法自拔。

    “嗯,好吃!”五眼直接抓着一条猪腿,啃得满嘴是油。

    “你慢点吃,又没人和你抢。”杨岩忍不住白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哇!简直是上帝的杰作!”史塔弗捧着一块猪肉边吃边赞叹:“刘芒先生,这猪的外皮是因为加了蛋清的缘故吗?”

    “没错,这是我们中国烹饪的一种技法,用蛋清和饴糖涂抹肉类的表皮,经过烘烤或者炸制,就能呈现脆皮的效果了。”刘芒笑了起来:“史塔弗先生,你们带回来的鸟蛋,可让这道菜增色不少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