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三章我陪你住这儿

阳光浬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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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艾伦想过很多种理由,比如吵架、离家出走、被赶出来,但唯独没想过这个。

    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时笙,半晌才道:“你看上什么东西了?你还回去,我给你买。”

    时笙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笑了笑,“好了,你快回去吧,我以前纽约的贫民窟都住过,不会有事的。”

    他还是不乐意,但也知道,时笙现在这状况确实不好去大一点的酒店,那地方要实名制登记,还有监控,稍微费点心一查,就能找到她了。

    “那你去我家住,想住多久住多久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不想欠你爸爸吗?若季予南知道你帮过我,这事肯定要连累到你爸爸。”

    艾伦气恼,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。

    他突然拉着时笙折回身子,朝那家破烂的旅社走去,“那我今晚陪你在这住,不准拒绝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旅店在二楼。

    虽然看外观时笙就已经猜到这个旅店不会太好,但走进来一看,才发现,她还是想的太好。

    窄小的走道上一盏昏黄的灯,上楼就能看到一个吧台,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里间边吃东西边烤火,看到艾伦,眼睛都亮了一下。

    艾伦一张脸黑的像发了霉的墙一样,理都没理她。

    开了房间,老板娘将钥匙递给她:“小心一点,床单别弄脏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这种时候,时笙自然不会和她计较什么,接过钥匙,朝她手指指的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房间的锁是市面上最差的那一种,用张银行卡就能轻而易举的撬开,艾伦不放心,“有事记得给我打电话,或者敲敲墙也可以,这种房子不隔音,我能听见。”

    时笙眼眶润红,点了点头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艾伦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,从他进来看到这环境时绷紧的脸就能看出是没住过这么差的房子,他对她的好,她很感激。

    “把门反锁了,窗户也锁着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“晚上若是觉得冷就开空调……”想想这破地方肯定也没空调,“你等等。”

    他折回前台,不一会儿就提了个取暖器过来,“这破地方被子肯定也薄,你晚上开着睡。”

    外机还是热的,应该是刚才老板娘取暖用的。

    “好,谢谢。”

    艾伦盯着她半晌,终于没什么要嘱托的了,才开门进去。

    时笙也进了房间,刚反锁上门就听隔壁艾伦爆了句粗。

    她脱了鞋,将包随意的扔在房间里唯一一张椅子上,呈大字躺在床上。

    房间里一股子常年不见太阳的霉味,被子也不知盖了多久没换过了,又脏又旧。

    但她现在没心思计较这些,今天是她人生有史以来最累的一天,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的承受力都到了极点。还没洗漱,但时笙手脚都像是灌了铅一样,一点都不想动。

    房间不隔音,旁边房间的人翻个身都能听见。

    头顶的天花板已经发黄,斑驳成一块块的,灯光很暗,即便直视也不刺眼。

    她置身在这片杂乱的糟糕环境中,包里放着价值十一位数的天价之宝,心里却是一片虚妄的宁静。

    也许她的人生从今天起就要开始无止尽的逃亡,像过街老鼠一样躲着季予南,躲着季时亦。

    她还不能走,她要在这里等傅亦出差回来,她想知道当年的事,想知道,未来在哪?

    “后悔吗?”

    她听见自己轻声问了一句,声音很小,很快就扩散的没了踪迹。

    时笙自嘲的弯了下唇角,好像后悔也没用了。

    她总不能又还回去吧,估计季予南得灭了她。

    这么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,渐渐的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时笙第二天醒的很早,轻轻的开了门出去,她站在门口看了眼旁边艾伦住的那间房,几秒钟之后,不作丝毫留恋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她不能连累他。

    自己到处躲藏已经够凄凉的了,何故还要拉着个人陪自己受苦。

    时笙去了下一个城市,但也只呆了一天就辗转去了其他地方,季予南手下的人三教九流都有,即便她住在不需要实名登记的便宜旅社,出入的又都是最低端的场所,但这些场所往往也是那些最底层的混混经常混迹的地方。

    若是季予南铁了心要找她,也就几句话几张照片而已。

    她不敢坐飞机、火车,一切需要用证件才能买到票的交通工具。

    一路辗转,颠沛流离,过了七八天才终于买了张机票回中国。

    飞机在机场降落,看着外面和美国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,时笙紧紧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回了原处。

    她握着放在羽绒服外套包里的小印,最终,她还是将这枚小印给带回来了。

    下了飞机,时间还很早。

    虽然连着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又没睡觉已经很累了,但时笙出机场还是直接坐了回老家的公车,到了后,直接打了个车去墓地。

    墓地都有专人打扫,妈妈的墓碑前很干净,就是左右两个墓都有人来祭拜过了,还放了束鲜花,妈妈在中间显得有些凄凉。

    时笙穿着件黑色的长及脚踝的羽绒服,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,头上戴着羽绒服上连衣的帽子,大大的毛领几乎遮住了她一半的脸,厚实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两圈,鼻子以下的位置都被裹在里面了。

    她从头到脚都严严实实的包裹着,仅仅只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。

    配上周边这诡异阴森的氛围,若是这会儿有人看到,肯定要吓一跳。

    “妈。”

    时笙弯腰,拿手指轻轻的将照片上的灰擦干净,出事之前的照片都被烧光了,这是妈妈过世后才匆忙拍的,很消瘦,脸色蜡黄,头发也是干枯没有光泽。

    谈不上漂亮,但在时笙看来,却是最漂亮的。

    “我来看你了,带了你说的那条水晶蓝,你看,是这个吗?”

    她捏着小印的一角,在墓碑前晃了晃,“好漂亮,你看,这蓝色好像是活的一般。”

    “妈,对不起,这东西我暂时没能力光明正大的拿回来,你先看看是不是你说的那条。”

    时笙穿的是高跟鞋,站久了有点累,她寻了个位置坐下来,也不管干净不干净。

    从带着妈妈去了美国后,就几乎没有闲下来和她好好说过话了,每天都在不停的忙着工作,兼职,应酬。

    以前医生说,妈妈虽然昏迷不醒但能听见,只要她说,她都能听见。

    而她现在闲下来了,回不了美国,也没有工作,但是妈妈听不见了。

    时笙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,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具体都说什么了,但她不敢停,怕停下来后只听得到风声。

    这种要将人逼疯的孤单和寂寞,会像跗骨之蛆一般,将人啃咬殆尽。

    时笙在墓地里坐了很长时间,直到天色渐暗,她才用手撑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站起来。

    一整天没吃饭,又长时间坐着没活动,整个人都是虚的。

    她刚站起来就刚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,时笙闭上眼睛,等这一阵眩晕缓和了才慢慢的离开。

    下了山,正好赶上最后一班公车,这里是起始站,时间又晚了,车上就只有司机一个人在抽着烟等到点发车。

    时笙找了个最后的位置坐下,开始拿手机搜酒店。

    太久没回来了,差不多对这个城市已经陌生了。

    决定拿了小印回国之前,她将所有的存款都折成了现金随身携带,虽然不多,但不至于让她短时间内流落街头。

    她回来,除了是去祭拜妈妈,将小印带给她看,还想去见见她那些当年对她避之不及的阿姨舅舅。

    他们家所有的东西都烧了,妈妈已经过世,季家那边无从下手,她父母年轻时候的朋友在他们死后也没有往来了,这么多年,她也已经不认识了,唯一能探听到过去的,就只剩下那些曾经密切联系的亲戚了。

    她不指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什么切实的有用消息,但至少让她知道,他爸妈去没去过美国,或者有没有一个朋友或敌人姓季。

    时笙在即将进入市中心的地方下了车,她找了个地方吃饭,又在附近的宾馆开了个房间。

    季予南再怎么有势,手也暂时伸不到中国来,就算他找莫北丞帮忙,也不会神通广大到她刚到就找到她。

    入职登记只会登记美国的住址,至于老家在哪没有管你。

    所以她才能这么大胆的回胡安。

    莫北丞家世好,莫家做的又是明面上的生意,认识的人都是商军政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,她只要稍微避着点那些场合,就能多躲一点时间。

    她没打算在胡安呆多久,等她查清楚当年的事情,或许,她还会回美国。

    连续一天一夜没睡觉,时笙早困得不行了,回房间洗漱完就直接睡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。

    时笙去超市买了营养品,又买了些水果,打车去了舅舅家。

    妈妈家从太爷爷起就一直在胡安,都是土生土长的,在胡安也有房子。

    舅舅是普通职员,舅妈是家庭主妇,一直在家带孩子,没出去上过班,所以他们家环境并不宽裕,若没有特殊情况,应该是不会搬家。

    他们住在老城区。

    房子外面的墙砖翻新过,但主体还是没有变。

    间隔时间太长了,时笙的记忆都开始模糊了,她沿着楼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,就是找不到进去的巷子,最后还是问了人才找到的。

    老房子了,一进楼道就觉得特别寒凉,墙上的白灰已经掉的斑驳,露出一块一块的水泥,光线很暗,即便是白天都不怎么看得清楚。

    时笙眯着眼睛,重重的踩了一脚,头顶的灯就亮了。